霍乱时期的爱情

阿里萨不得不同时兼顾许多事情,却从未削弱他加紧偷偷猎取女人的劲头。他跟纳萨雷特的遗孀做了一阵露水夫妻,打开了寻花觅柳的道路,好几年中,他继续干着勾外夜间无主的小鸟的勾当,幻想借此来减轻失去费尔米纳的痛苦。到了后来,已经说不清他绝望地发泄淫欲的习惯,到底是出于心理的需要,还是一种生理上的恶习了。他到小客栈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不仅因为他的兴趣有所转移,而且,还因为他不愿意被熟人们认出。有三次,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他采用了过去没有干过的简便做法:把担心被认出来的女友打扮成男人,装起嘻嘻哈哈的夜猫子一起到旅馆去。但至少有两次被人发现,原来他和那位所谓男友进旅馆后不是到酒吧间而是直奔房间。这就使阿里萨的相当狼藉的名声彻底完蛋了。后来,他只去过很少几次,但已不是为了重演故技,而是恰恰相反,是为了找个避难所,以便在纵欲过度中喘一口气。

不进小客栈并非对那种事洗手不干。下午五点来钟光景,刚离开办公室,他就象老鹰叼小鸡儿似的到处捕猎。起初,他满足于黑夜的恩赐。他在公园里和女佣,在市场上和女黑人,在海滩上和交际花,在来自新奥尔良的轮船上同美国女人勾搭,把她们带到礁石上去,在那里,从太阳下山开始,半个城市的人都在于那种事。把她们带到一切能干那种事的地方去,有时甚至还带到没法干那种事的地方去,有不少回,他不得不急匆匆地钻进漆黑的门厅,在大门背后不拘方式地干那种事。

灯塔一直是个幸福的避护所,垂暮之年万念俱灰的时候,他仍然在依恋地怀念灯塔,那是个痛快行事的好地方,尤其在晚上。他曾经想过,他那个时期的风流勾当,在信号灯的一问一答中可能让海员们看到了一点什么。他继续到灯塔去,比到任何别的地方都去得更勤,他的朋友——灯塔看守人——欢天喜地地接待他,那张傻里傻气的脸,使担惊受怕的小鸟们如释重负。灯塔下面有一间房子,紧靠着撞在峭壁上发现雷鸣般涛声的海浪,在那间房子里,爱意更加浓烈,因为有一种遇难的感觉。爱的狂潮之夜过去之后,阿里萨更喜欢到灯塔上面去,因为在那里能俯瞰全城和海上以及远处的湖泊里的万盏渔灯。

在这段时间里,形成了他关于女人的身体状况和恋爱的能力之间的关系的浅显理论。他对这些不成熟的观察作了记载,想为“恋人的秘书”写个实用续集,阿乌森西娜?桑坦德尔以其老狗的智慧把他弄了个颠三倒四,使他的妙论彻底破产。于是,这项计划也跟出版“恋人的秘书”的计划一样成了泡影。

阿乌森西娘有过二十年正常的夫妻生活,生过三个儿子,儿子们都已成家并且生儿育女。她自诩为全市最有福气的祖母。始终没有弄清楚,是她抛弃了丈夫还是丈夫抛弃了她,或者是两人同时互相抛弃。丈夫和他原来的情人一块儿过去了,她自由自在地在光天化日之下敞开大门接待内河轮船的船长拉罗萨,她过去曾经在夜晚打开后门接待过他许多次。正是船长本人,不假思索地把阿里萨带到她的家里。

船长把他带去吃午饭,船长还带去一大瓶家酿的烧酒和做一顿木薯香蕉肉汤的最上乘的调料、这种菜只能用农家母鸡、带骨嫩牛肉、吃残渣剩饭长大的猪的肉和沿河村子里的蔬菜才能做出来。阿里萨一开始就对可口的佳肴和女主人的绰约风姿不大在意。只是对那个漂亮的家赞不绝口。他喜欢那座明亮、凉爽的房子,里面有四个朝海的大窗户,从背后可以把整个古城尽收眼底。他喜欢那些光华夺目的摆设,这些装饰品使会客厅扑朔迷离而又令人望而生畏。精美的工艺品应有尽有,都是罗森多?德?拉罗萨船长出航时一件件带回来的,屋子里已经摆得没有余地了。临海阳台,坐落在围墙上,阳台上养着一只马来西亚白鹦鹉,羽毛白得令人难以置信,沉思似的一动不动,使人难以理解,那是阿里萨从未见过的最美的动物。

拉罗萨因客人的情绪高涨而兴高采烈,他详尽地向客人介绍每件东西的来历,一边讲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不停地饮酒。他长得跟块钢筋水泥似的:身躯庞大,除脑袋光秃秃外,浑身是毛,一部山羊胡子跟把大刷子似的,声如洪钟——只有这个人才能有这么大的声音。他举止十分文雅,却嗜酒成瘾。就餐前,他已喝了半瓶酒,身子摔倒在放杯子和瓶子的托盘上,杯子、瓶子发出一阵清脆的破裂声。阿马森西娜只好请阿里萨帮忙,把他那跟搁浅的鲸鱼似的失去知觉的身体拖到床上去,给这位睡着了的船长脱去衣服。然后,两人心里同时闪过一个感谢这个鬼使神差的安排的念头,接着心照不宣地到旁边的一个房间里去亲热。在七年多的时间里,当船长出外航行的时候,他们一有机会就在一起。没有被撞上的危险,因为船长具有优秀海员的习惯,到港的时候会用船上的汽笛发出通知,哪怕是在早晨也无一例外。先用三声长笛通知妻子和九个儿女,然后用两下短促而忧郁的笛声通知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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