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

事实上,按照当时的观点,阿里萨已步入了老年行列。他已满五十六周岁。他认为,这五十六年是他的黄金时代,因为那是个充满爱情诗篇的时代。可是,没有一个男人象他那样滑稽可笑,到了他那样的年龄又变得象个年轻人,不管事实如此,还是他自认为那样。不是所有男人都能不怕难为情地承认,他们还在为上一个世纪的一件难堪事而偷偷哭泣。对年轻人来说,那是一个不好的时代。不同年龄的人都有不同的穿着方式,可是老年人的穿着方式从少年时即开始,一直持续到进坟墓为止。这与其说是年龄的标志,倒不如说是社会尊严的象征。青年人的衣着如果跟他们的祖父母一样,并且早早戴上眼镜,那就更会受人尊敬。三十岁用手杖,那是司空见惯的事。对女人来说,只有两个年龄:一是结婚的年龄——不超过二十二岁;二是作老处女永远独身的年龄。另外的女人,结婚的,作母亲的,编剧的,当祖母的,是另一类型的女人,她们不按已逝的年月来计算自己的年龄,而是按离死还有多久来计算自己的年龄。

相反,阿里萨尽管明明知道自己从小就象个老头儿——这的确是个奇特现象——但他对种种衰老的迹象却采取了满不在乎的态度。开始,那是出于一种需要。特兰西托将她丈夫扔到垃圾堆里去的长礼服拆洗后重新缝制好,让他穿着到学校去,一坐下就拖到了地上。头上给他戴的是父亲的官员礼帽,尽管在里边塞了一圈棉花,仍旧一直扣到了耳根。另外,他从五岁起就戴上了近视眼镜,和母亲一样头发是银白色的,又直又粗,和猪鬃差不多,他的面目没有一点个人特征。值得庆幸的是,由于连年内战,政府多次发生内订和进行更迭,学校的要求逐渐地不象从前那般严格了。公立学校甚至已完全不讲究学生的出身和社会地位。尚未长大成人的孩子们走进课堂时身上还散发着街垒战的火药味,穿着不知在哪次战斗中机智勇敢得到的叛乱军官的制服,戴着他们的徽章,腰带上挂着明显与身分相符的武器。在游戏时,他们动不动就拔枪打架。要是老师在考卷上不给好分,他们就以枪威胁。拉萨耶学校的一个三年级学生、预备役军官上校,一枪就打死了宗教社团教长胡安?埃尔米塔修士,因为修立在教义问答课上说上帝是保守党正式党员。

同时,遭遇不幸的大户人家子女的穿着跟古时亲王一样,而一些十分贫穷的孩子则打着赤脚。在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穿得千奇百怪的人们之中,阿里萨无疑算是最突出的人之一,可他并未引起人们的特别注意。最使他难过的是,他在街上听到有人对他喊:“穷鬼,丑八怪,你什么都甭想得到。”不管怎么说,为了需要穿在身上的衣服,从那时起,对他的余生也好,对他神秘莫测和郁郁寡欢的性格脾气也好,都是适宜的。加勒比内河航运公司第一次给了他重要职位时,他让别人按自己的身材给自己做了几件与父亲当年的衣服一个式样的服装。他象怀念一位老人一样,深切地怀念父亲,其实,他父亲象基督一样,在风华正茂的三十三岁时就死去了。

就这样,由于穿着,阿里萨一直显得比他的实际年龄大得多。因此,那位对一切都毫无顾忌、象匆匆过客一般作了他的情人的布里希达?苏列塔,从结识他的第一天起就直言不讳地对他说,她更喜欢他把衣服脱光,因为光着身子他就象年轻了三十岁。然而,他永远也不知道怎样弥补这一点。首先,他个人的喜好不允许他穿别的款式的衣服。其次,当时二十岁的人谁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把自己打扮得更年轻些,除非再次从衣柜里取出他们的短裤和见习水手的帽子来。第三,他也不可能摆脱当时人们对老年人所持的观念。这样,当他看见费尔米纳在电影院趔趔趄趄地走向出口处时,几乎自然地想到了可恶的死神将无可挽回他在那场激烈的爱情战争中战胜他。这个念头闪电般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直到那时,他一直跟他的秃顶作顽强的斗争,这场斗争是伟大的,但完全是徒劳的。他从看见缠在梳子上的头几根头发起,他就意识到自己注定要终身吃苦。这种苦头是生就一头浓发的人所不能想象的。他顽强地抵抗了几年。凡是防止秃顶的方法他都用过,不管是用药物,还是求神弄鬼。为了保住头发,他甘愿作出任何牺牲。他把农历书上的条文背得滚瓜烂熟,因为他听人家说过,头发的生长与庄稼的收成周期有直接关系。他的头发都秃光时,他就不再去找他的老理发师了,而是换了一个刚从外地来的人。此人只在满月时理发。可是,新理发师刚刚表现出一些高明手艺,就被从安第列斯群岛前来追捕的几个警察戴上镣铐抓走了,人们发现他是个强xx幼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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